南方文化产业中心一期项目——新华文化中心工程招标代理单位比选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8369 2015-12-10
 
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6月,为全国首批发行体制改革的3家试点集团之一,是广东省国有控股的出版物发行龙头企业集团、省重点扶持的七大文化产业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新华文化广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南方文化产业中心一期项目——新华文化中心工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亚运大道北侧(亚运城媒体村对面),总用地面积29542㎡,建筑占地面积11816㎡,总建筑面积129477.9㎡,计容建筑面积88626㎡(其中办公51504.41㎡,mini mall30211.31㎡,独栋商业4367.73㎡,裙楼商业2542.55㎡)。现对我集团下属子公司项目——南方文化产业中心一期项目——新华文化中心工程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比选。择优选定后,受业主方委托全程负责组织所有符合招标标准的监理、施工单位的招投标活动,现邀请合格的报价人前来参加竞价。
广东新华发行集团将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择优选定招标代理单位,前来参加竞价的招标代理单位根据以下材料的要求提交报价文件。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广东新华文化广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监理、施工招标人为广东新华文化广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合同与该单位签订。
1.采购编号:GDXH1511XHWHZX18
2.项目名称:南方文化产业中心一期项目——新华文化中心工程招标代理单位比选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招标计划:合同签订后,招标代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计划,全程负责组织所有符合招标标准的监理、施工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3.2实施地点:广州
4. 预算及资金来源:人民币49.8万,企业自筹。
5.招标代理单位资质要求:
5.1 招标代理资质为甲级资质(报价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审核原件)。
5.2 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报价时提交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审核原件)。
5.3 从事招标代理工作5年以上,近三年在广州行政区域内独立完成过不少于3项公开招标且工程造价在1亿元以上的工程招标工作。(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审核原件)。
5.4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档案IC卡,且诚信档案在有效期内(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5.5招标代理单位在过去3年内没有涉及法律纠纷;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6.招标代理单位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6.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2招标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3近三年在广州行政区域内独立完成过不少于3项公开招标且工程造价在1亿元以上的工程招标工作业绩,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4提供拟派遣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5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法人代表有效授权书。
7.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7.1时间:2015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
7.2地点:广州市东湖路152号广东新华发行集团7楼办公室
7.3方式:符合招标代理资质要求的单位即可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8.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8日15:00(北京时间)
如无另行说明,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9.谈判时间:2015年12月18日15:00(北京时间)
10.谈判地点:广州市东湖路152号广东新华发行集团7楼会议室
11.联系方式:                        
            址:广州市东湖路152号7楼办公室
    编:510103
联系 人:王先生
    话: 020-66220264
            真: 020-66220263
电子邮箱:wwwgdxh@163.com
   名: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行广州白云路支行
    号:3602004409006289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