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新华书店购书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5747 2016-01-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_高州市新华书店购书中心工程_已由_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__高发改审[2014]12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广东新华发行集团高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_,建设资金来自_企业自筹_,招标人为广东新华发行集团高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于高州市中山路新华书店旧址进行拆除重建,建筑面积:2654.1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层数6层(局部3层);建筑高度:20.15m
2.2工程建设地点:茂名高州潘州街道办中山路104
2.3 本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6059436.12元。
2.4 施工工期:26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以外的须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没有担任在建的工程项目。
3.2 广东省外施工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未在茂名市办理入茂信息登记手续的施工企业在中标后28天之内完成登记手续。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取消投标报名环节,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凡具备合格资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在开标签到时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缴纳后不退
5.注意事项
5.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有异议的可通过点击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招标公告下方点击“招标文件网上提问”选项,在该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匿名方式提出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站进行网上答疑.投标人应自行查询并获取网上发布通知的内容,对任何问题的忽视和疏漏可能导致的投标结果责任自负。
5.2若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必须是本项目的拟委派项目经理,且要提供其在本单位的2015年10月份至12月份的社保证明。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2月249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至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州市府前路57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对于本工程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任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新华发行集团网站(www.gdxh.com.cn)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内容不一致者,以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为准。
8.联系电话:
人:广东新华发行集团高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人:李工      联系电话:13927588799
址:高州市府前路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