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购书中心中央空调管道二次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6855 2020-03-26

广东新华发行集团汕头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对汕头购书中心中央空调管道二次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合格的报价人就以下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STXH-2020-GSZX01

二、项目名称:汕头购书中心中央空调管道二次改造项目

三、预算及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人民币 300,162.99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内容、工期与标准)

1.工程概况:汕头购书中心中央空调管道二次改造项目;

2.工程内容:施工图所列示范围的中央空调管道二次改造工程,包括汕头购书中心(新华书店)卖场一至四楼中央空调管道的二次改造

3.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 75 天内完成全部工程的拆除、施工、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使用。

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即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承揽方式:固定总价合同包干(根据采购人所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采购人答疑纪要等范围内的工程内容,由承包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包保修,总价不变)

6.合格的报价人应对本工程的全部标的物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工程报价。

五、地点:汕头市天山路55号金书大厦1-4层

六、供应商资质条件:(供应商必须达到以下全部商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报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报价人须具有本工程所需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017年以来连续3年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业绩证明(凭三份以上合同原件或成交通知书原件在报价现场谈判时提交审查),经营信誉良好(提供证明材料);

5.报价人近3年内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不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法人代表有效授权书。

八、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20 3 27 日至 4 3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

2.地点:汕头市天山路55号金书大厦5楼综合管理部

3. 方式:符合供应商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即可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九、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为人民币 5000 元,由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前从其注册地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汇入采购人指定帐号,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原来的汇款帐号;未成交单位的报价保证金,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原来的汇款帐号。各报价单位在参加竞争性谈判时提供报价保证金的银行进帐单或银行电汇单原件检查,否则作报价无效处理。

十、谈判时间(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4 9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如无另行说明,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十一、谈判地点:汕头市天山路55号金书大厦5楼会议室

十二、广东新华发行集团汕头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相关信息及联系方式

 地    址:汕头市天山路55号金书大厦5楼

邮    编:515041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54-88733980

传    真:0754-88733987

电子邮箱:stsxhsdbgs@163.com

户    名:广东新华发行集团汕头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分行

账    号:2003020009022511992

 

 

广东新华发行集团汕头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