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机构的招募通知 (第二期)
3144 2021-08-30

 

一、项目背景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1]17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为了缓解中小学生放学后家长不能按时接送的难题,更好地满足学生多样化的课后服务需求,广东新华发行集团旗下广东新华乐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乐育”或“平台方”)自主研发校内课后服务平台(新华乐育app),为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提供量身定制解决方案,相关服务已进入东莞、佛山、珠海、茂名、云浮、湛江、江门、清远等省内中小学校。

与此同时,在集团的统一部署下,新华乐育将与集团全省子分公司(新华书店)共同打造假期(含寒暑假、周六日)门店公益托管与校内课后服务的融合教育服务生态。

随着近期业务量增大,为保障课后服务的高质量落地,拟扩充现有进驻全省各地新华书店的服务团队,进一步增加符合课后服务相关资质要求的服务机构,现对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机构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机构参加。

 

二、项目名称: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机构招募项目

 

三、项目结算模式

本项目所有费用由地市教育局(学校)及广东新华乐育科技有限公司开设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收取,账户资金的使用专款专用,新华乐育在平台运营过程中涉及到相关统筹管理费用、行政值班费用、学校管理费用等,可与服务机构按照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比例按各地市项目实施要求为准。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服务对象:中小学一至九年级在校学生。

2.课后服务由家长及学生自愿性原则参加,平台方并不保证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数量。

3.服务机构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必须保证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负责好学生的安全,严格管理和规范服务规程,保证让学校放心,让师生和家长满意。

4.课后服务期间,服务机构的兴趣课程安排与开展方向不得与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相冲突。服务机构须具有与所提供校内课后服务相适应的教学教材、教具、师资资源,服务机构须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在经学生(监护人)选定后,服务机构须尽职尽责、有耐心、有效率,按照既定的教学计划与安排提供服务。

5.服务机构须自行聘请符合资格的教学人员履行校内课后服务并依照约定足额向其支付报酬。

6.服务机构通过平台方所发布的信息须真实、合法、有效,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通过平台进行任何违法犯罪活动。服务机构所发布的课程内容信息均需经过平台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

7.服务机构及聘请的教学员工须爱护校方提供的场地及设施,同时也须教育学生爱护校方提供的场地及设施,节约用水用电等,否则校方有权要求服务机构予以赔偿。

8.服务机构要积极主动地保持与平台方的联系与配合,服务机构如发生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等变动时应该及时通知平台方。服务机构也要将学生托管期间的教学进度、学生情况、人员变动、课时调整等内容及时告知平台方和校方,配合平台方和校方落实对校园课后服务工作的追踪与考核。

9.服务机构必须保证提供的课程内容不违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各类教育法规要求,确保实施的课程不变成课堂教学的延伸或变相补课。

10.对于平台所发布的管理办法、考核条款等管理规定,服务机构须无条件接受,按照要求严格执行。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8月31日9:00-9月5日18:00

(二)报名入口:https://agent.xinhualeyu.com/

(三)报名流程:见文末操作指引(附件1)

 

六、机构资质要求

(一)机构资质及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续存的法人。

2.企业在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3.在工商、教育行政、体育文化、民政部门等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托管服务等)或办学许可证等;许可内容包含体育、艺术、科技与实践类培训等内容。

4.具有教育情怀,愿意承担社会责任,在适度合理回报基础上,把家长需求、学校资源有机融合,助益学生素质发展。

5.必须立足服务学生、服务社会。严禁利用学校为宣传阵地,通过其他方式宣传或开展校外增值服务。

(二)机构服务人员资质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的业务专长和管理课后托管的能力,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育工作2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聘任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或相关方面的2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专业机构(学会)颁发的培训认证证书。

3.课后服务队伍人员充足,配备齐全,且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全职人员不少于5人(需提供全职人员社保证明)。

4.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服务人员到校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维护学校荣誉,有较强的为师生和家长服务的意识。

5.到校服务的人员要爱护学校的公共设施和教室的设备,确保设备设施完好,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无法修复的负责更新。

 

七、资料提交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2.2021年上半年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需加盖公司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

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5.提交项目负责人专业能力证明及教师资格证明;

6.提交聘任工作人员教师资格证书或专业培训认证证书(本次提交至少一名人员资料);

7.提供全职人员社保证明(不少于5人,需包含以上第5、6小点人员);

8.以往相关项目经验;

9.提交资格声明函及公平竞争承诺书(模板可在报名平台下载)。

 

八、遴选方式

本次招募采用资格审核制,符合服务资格的机构均可报名参加,请在报名时明确服务区域及服务类型,在通过审核后即可入选为在库服务合作伙伴。

 

九、符合资格的服务机构应当在2021年9月5日18时前完成报名及资料提交,报名成功后,将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届时可通过报名平台查看审核结果,亦可通过邮箱查收审核通过通知书。

 

十、联系事项

单位:广东新华乐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00号三楼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1504535653(QQ账号)

邮件:1504535653@qq.com

 

                                                  广东新华乐育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0日

 

附件:

1.操作指引

2.资格声明函

3.公平竞争承诺书



关于开展第二期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机构的招募通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