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福路100号办公大楼首层职工活动室及研学教室装修工程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698 2021-09-28

(项目编号:GDXH-2021-ZGHDSYXJSZX01)

项目名称

长福路100号办公大楼首层职工活动室及研学教室装修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

GDXH-2021-ZGHDSYXJSZX01

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长福路100号长湴总部办公大楼首层职工活动室(约50㎡)及研学教室(约210㎡)的装修、装饰。详见用户需求书。

四、最高限价及资金来源

最高限价人民币35.9万元(其中职工活动室装修限价11.7万元,研学教室装修限价24.2万元),企业自筹。

超过上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若报价低于符合资格、有效报价的平均值的80%时,须在磋商时就报价合理性及成本购成作书面说明,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做出报价合理性及成本购成书面说明,将被视为低于成本报价,报价无效。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小额项目企业库》内符合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条件的单位。

2.供应商须提供最新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参与询价,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当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本项目只接受邮件报名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6.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询价文件随询价公告一并发出,供应商无需另行购买。

、报名方式及响应文件的递交

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1年10月9日18:00前邮件回复,附上报价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明确表示“愿意参与长福路100号办公大楼首层职工活动室及研学教室装修工程项目询价”,同时于2021年10月1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30分钟内将响应文件直接向采购人提交,以收到响应性文件时间为准。未进行邮件回复或未按要求进行邮件回复者,报名资格取消,采购人有权拒收其响应文件。

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00号5楼中庭接待室

、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2021年10月12日10时00分

评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00号

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00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0-66220228

邮  编:510000

电子邮箱:gdxhztb@163.com

 

 

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8日   

 



附件2:长福路100号长湴总部办公大楼首层职工活动室及研学教室装修工程量清单.xls

附件1:长福路100号1楼职工活动室及研学教室装修改造工程询价文件.doc

附件3:长福路100号长湴总部办公大楼首层职工活动室及研学教室装修工程施工平面图及效果图.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