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华发行集团大数据平台项目实施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501 2022-01-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东新华发行集团大数据平台项目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XH-2021-DSJPTXMSSFW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万元(人民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提供最新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履行本项目相关的专业人员、技术、设备等履约能力;

3.供应商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2年(2019年~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a、如为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有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b、如为事业单位,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代替)。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当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6.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7.本项目只接受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1.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1.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有意响应者,请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采购人指定银行账户汇款(账户:3602004409006289861;收款单位: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相关事宜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0-66220228,备注:购买广东新华发行集团大数据平台项目实施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如需发票,请在邮件报名时提供抬头及税号,采购人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并邮件回复(邮箱:gdxhztb@163.com),明确表示“愿意参与广东新华发行集团大数据平台项目实施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并附上报价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授权代表联系方式。未进行邮件回复或未按要求进行邮件回复者,报名资格取消,采购人有权拒收其响应文件。

报价人汇款成功且正确报名后,采购人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报价人报名邮箱。

2.获取文件及邮件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月13日17:00前。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00号五楼中庭接待室。

2.响应截止时间:2022年1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及评审

时间:2022年1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00号四楼2号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00号   邮    编:5100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20-66220228 

传  真:020-66220263               电子邮箱:gdxhztb@163.com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采购需求”部分。

2.供应商应对项目所有的标的物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3.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