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新区岭南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部装修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
3144 2022-06-21

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高新区新华书店分公司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出邀请,就肇庆市高新区岭南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部装修施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请受邀企业就以下有关服务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

岭南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部装修施工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

GDXH-2022-ZQGXQFGS01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肇庆市高新区临江工业园滨江路东面、广佛肇高速公路南面地块旁村庄内。

3.2项目装修施工范围:详见用户需求书、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

3.3 项目装修工期:25个日历天。

四、报价范围及结算方式

4.1报价范围

详见用户需求书、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所有范围,在项目装修施工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总价包干(含税)该包干总价中已经综合考虑招投标配合、企业管理、人员劳务、餐费、临时办公、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文件中是否提及,除施工范围和清单项目发生变化可调之外,其他费用均视为在总价中已经全部考虑。

4.2 结算方式

总价包干(只限施工范围和清单项目发生变化时可调)。

五、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源

5.1项目预算:采购上限价为RMB 220829.96(含暂列金额17154.38元)元,超出上限价无效。

5.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报价人资质要求

6.1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6.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

6.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报价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4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6.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招标采购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项目装修质量要求

7.1工程质量控制标准:本工程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质量验评标准,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验收一次通过)。

7.2本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和建筑配件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试验报告及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资料。严格按照先试后用原则,并应提供至少一份副本给采购人。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二次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的一方负责。

7.3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等施工材料须与主体结构施工相同或类似产品选用一致,报采购人现场项目工程部确认;如有变化,需书面报采购人现场项目工程部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

八、响应资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8.1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6月24日下午5:30前邮件回复,并明确表示“愿意参与肇庆市高新区岭南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部装修施工服务项目”,同时于2022年6月29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前,将正式报价文件密封,直接向采购人当面递交,以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未进行邮件回复或未按要求进行邮件回复者,报名资格取消,采购人有权拒收其响应文件。

8.2报价文件现场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00号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文化置业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710360702

九、评审时间及地点

2022 年6月29日上午10:00 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00号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4号会议室。

十、解释权

本邀请函的解释权归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高新区新华书店分公司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00号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文化置业有限公司,邮编:510000,电话:(020)66220232/13710360702

联系人:刘先生       电子邮箱:22999356@qq.com       

十二、评审要求及方法

本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成交单位经评审最低的有效报价单位评定为成交单位,成交后以实际报价签订合同)。

注: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后的最后报价,如果报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需报价的项目,报价人允许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一经拆封评审过程中不得更改实质性内容。

十三、合同签约

成交单位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按照附件合同范本签订项目承包合同,并将响应文件电子版以E-mail形式发送至发包人邮箱,电子版可不盖章。

十四、响应文件需提交的资料目录及格式(一式三份,密封盖章装订)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盖章);

3.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回复函;

5.投标截止日前3日内“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7.报价汇总表(含清单报价明细表);

8.施工方案及计划。

★★★★★特别提醒:供应商应综合考虑项目内容、市场行情、自身实力及成本,所报价格不得低于成本价。报价人报价若低于采购预算80%的,报价人应做出合理的书面说明,该说明应对该项目的构成成本和利润结构进行详细分析。该说明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如未提供或经评审小组确认理由不充分,按无效报价处理。对于未提供说明或经询价小组评审认为不能合理解释的企业,将视为无效报价。

 

附件:

1.  项目部装修用户需求书;

2.  项目部装修施工图;

3.  项目部装修工程量清单;

4.  项目部装修施工合同。



岭南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部装修施工招标文件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