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新华书店印制代发教材省内运输及向省仓逆向退货运输服务采购项目(重招)竞争性磋商公告
1995 2023-06-27

广东新华发行集团梅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2023年(秋)至2026年(春)印制代发教材省内运输及向省仓逆向退货运输服务采购项目(重招)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现接受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磋商响应文件,详情请参见磋商文件。现将该项目磋商文件(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3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202306

2.项目名称:广东新华发行集团梅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2023年(秋)至2026年(春)印制代发教材省内运输及向省仓逆向退货运输服务采购项目(重招)

3.项目预算:30万元

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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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采购项目(重招)详细需求: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报价须知

(一)报价人资质要求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如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必须具有总公司或上级机构出具的合法授权书(有效范围、有效时间内出具的授权书,多层授权关系证明文件须明晰并加盖相应授权公司公章),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或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可使用其总公司或上级机构的财务状况、人员信息、公司资质等资料)】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同时报价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重招)(包组)报价(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5.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具有自有运输车辆3辆以上(要求载重3吨以上)(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7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日17:30

2.获取磋商文件的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获取磋商文件的报名地点:梅州市江南路18号梅州新华书店二楼办公室

4.获取磋商文件的报名资料:(以下报名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公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如是报价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如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上级机构出具的合法授权书(有效范围、有效时间内出具的授权书,多层授权关系证明文件须明晰并加盖相应授权公司公章),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或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采购时须放入磋商响应文件中。

(5)接受报名的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资格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资格审查并正式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的报价。

三、报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3年7月10日上午8:30-9:00

  2.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上午9:00

  3.开标时间:2023年7月10日上午9:00

  4.开标地点:梅州市江南购书中心五楼会议室

四、关于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响应供应商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于2023年7月10日下午5点之前(节假日除外)将需澄清的问题书面材料送到梅州市江南路18号梅州新华书店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圣林(0753-2257639)

 

                                                      广东新华发行集团梅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