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荣获“广东省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6674 2012-01-01

2011年年初,广东新华发行集团在获得“省直2008-2010年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创建广东省文明单位。

一年来,集团公司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作为企业建设的新标准、新要求,在工作中注重与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统筹结合,全面落实创建省文明单位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提高全体员工思想道德水平,积极完善服务规范,认真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大力改进集团文体卫生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益,促进集团改革发展事业再上新台阶。

经过集团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集团公司于2011年12月被省委、省政府联合授予“广东省文明单位”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