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新华企业协同工作门户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3665 2017-07-07

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广东新华企业协同工作门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1.招标编号:GDXH1706XTGZMHXM08

2.项目名称:广东新华企业协同工作门户项目

3.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120万元(含税)

4.项目投标范围:

投标人需对整个项目需求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其中部分需求进行投标。

5.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4周内完成所有项目的开发、实施和验收;详见用户需求书。

6.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投标人资质要求:

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7.2必须具有省级或以上政府有关部门核准认定的《高新企业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7.3投标人三年内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不良记录;

7.4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8.投标文件由广东新华发行集团发售。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②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法人代表有效授权书;③省级或以上政府有关部门核准认定的《高新企业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提交相关证书复印件),于2017年7月7日至7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到广州市东湖路152号7楼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投标人须递交: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投标企业基本金账户开立银行的电汇凭证复印件)须在2017年7月31日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或授权代表亲自送达广州市东湖路152号7楼会议室。广东新华发行集团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3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11.开标时间:2017年7月3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广州市东湖路152号广东新华发行集团7楼会议室

13.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信息及联系方式:

址:广州市东湖路152号7楼办公室

编:510103

联系人:王工

话: 020-66220264

真: 020-66220263

电子邮箱:wwwgdxh@163.com

名: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行广州白云路支行

号:3602004409006289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