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 | 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3942 2018-01-26

近日,集团公司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全国文明单位复查合格”证书,这是继2015年获评“全国文明单位”之后,再次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广东新华发行集团以创建文明单位为契机,始终坚持将文明创建与经营工作、党建工作紧密结合,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大力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两个文明建设,展现了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良好风貌。

近年来,集团公司坚持经营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促进,在各项经营指标稳步增长的同时,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也取得了丰硕成果。从传播先进文化的责任担当,到志愿服务的润物细无声,从推动全民阅读传递书香魅力,到助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集团公司不仅为自身汇聚了发展正能量,也为提高城市文明、社会文明贡献出国有文化主渠道的一份力量。

2012年以来,集团公司共完成8家“四阅”书店、9家新华书店的新建,53家新华书店升级改造,合计建设和改造70家门店,面积近7万㎡。所有新建改造的门店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厚,得到当地政府的认可和广大读者的喜爱,门店员工精神面貌显著提升,多家门店被评为“全国百佳文化地标”“全民阅读示范店”“最美基层店”“最美校园书屋”等荣誉称号。集团公司“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从107个新华书店、1427个营业员中分别评出12家文明单位、10家文明店堂、10个文明个人、10个文明营业员,力争为广大读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全国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最高荣誉,集团公司再次获得这一殊荣,凝聚着全体员工的智慧、汗水和心血,包含着全体员工的担当、责任和荣耀。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集团公司将以蝉联全国文明单位为新起点,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创建行动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巩固、创新和扩大精神文明创建成果,努力开创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