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悦读空间网点货架供应商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3796 2024-05-10

(项目编号:GDXH-2024-XHYDKJHJ   )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采购条件

本新华悦读空间网点货架供应商遴选项目已由采购人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采购人为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新华悦读空间”是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贯彻落实省委“1310”工作部署,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文化赋能和美乡村建设,在全省镇街全力打造的一批新型公共文化空间。

采购范围:新华悦读空间网点货架供应商遴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符合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条件的货架制作/销售企业。

2.报价人须提供最新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参与询价,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当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5.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货架供应商需提供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证明。

7.在广东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小额项目建设企业库名单中遴选货架供应商。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

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

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5月 15 日 17:00 前邮件回复,明确表示“**公司愿意参加新华悦读空间网点货架供应商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并附上营业执照及授权代表联系方式。于2024年 5 月 20 日9:30(北京时间)前30分钟内将响应文件直接向采购人提交,以收到响应性文件时间为准。未进行邮件回复或未按要求进行邮件回复者,报名资格取消,采购人有权拒收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00号五楼中庭接待室。

五、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随邀请一起发出。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 5 月 20 日  9:30  

如无另行说明,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七、磋商时间

2024年 5 月 20  日 9:30

八、磋商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00号四楼4号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00号五楼办公室  邮编:5100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子邮箱:gdxhztb@163.com

   电  话:020-66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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