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DXH-2024-XHLRZ )
项目所在地区:广州市,番禺区
一、采购条件
本新华文化中心项目软装采购项目已由采购人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125万元;采购人为广东新华文化广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本项目主要为新华文化中心项目商业公区和文化空间软装采购及安装,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有关资料、说明和涉及的标准、规范所涉及的软装家具、灯具、饰物和相关配件的制作、运输、安装及售后等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人应具备本项目所需货物的相关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报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须出具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以上系统相关名录的《承诺书》及查询记录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
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
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2月 16 日 17:00 前邮件回复,明确表示“**公司愿意参加新华文化中心项目软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并附上营业执照、授权代表授权书及联系方式。于2024年12 月 23 日14:30(北京时间)前30分钟内将响应文件直接向采购人提交,以收到响应性文件时间为准。未进行邮件回复或未按要求进行邮件回复者,报名资格取消,采购人有权拒收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00号四楼1号会议室。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随邀请一起发出。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 12 月 23 日 14:30
如无另行说明,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七、磋商时间
2024年 12月 23 日 14:30
八、磋商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00号四楼2号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00号五楼办公室 邮编:5100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子邮箱:gdxhztb@163.com
电 话:020-6622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