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招租公告
4588 2025-02-11

一、物业基本情况

招租物业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152号1-4楼自编206C房物业,1989年落成,钢筋混凝土结构,出租建筑面积30平方米,该物业产权为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150144716】号,证载用途办公。

二、意向承租人基本条件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社会团体应租。

2.诚信记录及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不限于信用报告、无行政处罚信息、无失信惩戒信息、无涉法涉诉情况。

3.其它收入证明且净资产超过承租该物业三年年租金总额(需提供:年度审计报告、银行存款、房产等证明文件)。

4.除本出租物业的相关收入外,承租人还应有其他项目收入,且其他项目年收入总额须超过承租本物业的年租金总额,或有担保财产(资产)说明,或有担保人担保。

5.成交签订合同后需缴交相当于2个月月租金租赁保证金,缴交水电费保证金1,000.00元。

三、招租方案

1.招租面积: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

2.招租价格: 1,920.00元/月(含税)起。

3.租赁期限:租赁期不超过6年,超过3年时间的租期,至少在第4年起的每个承租周期租金有上调幅度。免租期结合承租面积和租期长短综合考虑,以不超过1个月为上限。

4.招租用途:办公。

四、招租原则

1.原租户同等租金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能转租、分租。

3.若出现竞价时,价高者为首选。

4.承租人须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五、招租方式

采取在集团公司官网、总部公示栏及物业所属现场张贴上述物业招租公告。

六、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25 年 2月 24 日止(共计10个工作日)。

2.承租意向书:内容应包括该物业租赁用途、租金初步报价等。

3.公司或企业等单位报名须提供公司简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4.自然人报名须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本人签章)。

七、出租方联系人

联系人:童生      电话: 020-66220237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00号5楼物业运营部

 

 

                    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物业运营部                                

                          2025年 2月 11  日